集安市将防汛三级应急响应降低至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2025-07-22

集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将防汛三级应急响应降低至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边合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鉴于本轮强降水过程对我市影响基本结束,全市各类江河均处于警戒水位以下,各类水库均处于汛限水位以下,依据《集安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市防指决定于2025年7月22日9时30分,将防汛三级应急响应降至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继续按照四级响应开展防汛工作,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尤其是清河镇、头道镇、财源镇、花甸镇、台上镇要密切监测雨情、汛情、工情、水情,加强防汛应急值班值守,强化预警预报,严格落实预警“叫应”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到岗到人。持续做好堤防巡护工作,进一步排查险工险段,严防连续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崩塌、滑坡等次生灾害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集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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