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司法局清河司法所深入人参市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2025-09-02

近日,集安市司法局清河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人参市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告诫经营者,须依法办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严禁无证经营。人参采集、销售须遵守《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杜绝非法采挖、收购濒危野山参。同时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农药残留不超标,禁止掺杂掺假及夸大功效等虚假宣传。交易时应签订规范合同,明确价格、质量标准及违约责任,避免口头协议纠纷。并提醒经营者,遇消费争议应通过和解或法律途径解决,切勿以暴力对抗执法。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商户的法治观念和守法经营意识得到提升,依法维权能力有所增强,为推动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