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使用液体燃料的通告

2025-09-06

液体燃料作为单位食堂和餐饮场所使用的新兴能源,已被广泛使用。液体燃料指的是醇基液体燃料、植物油、轻质白油、安全矿物油等,成分主要为醇、烃、甘油等化学物质,普遍具有可燃性甚至易燃易爆性,部分液体燃料无色无味,误食后会引起中毒。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液体燃料,现发布如下通告:

一、严禁使用醇基液体燃料。醇基液体燃料主要成分为甲醇、乙醇,多为无色或淡黄色,带有刺激性气味,由于颜色较浅,泄漏后难以被及时发现。闪点约为28℃,属于易燃易挥发物质,遇到明火、高温,极易引发燃烧爆炸。《餐饮用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使用技术规范》(DB22/T 3409-2022)规定,严禁民用建筑内餐饮场所使用醇基液体燃料。一经发现违规使用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二、规范使用植物油和轻质白油。植物油和轻质白油主要成分为高碳链化合物的混合物,在餐饮场所广泛用于燃料使用。虽然植物油和轻质白油闪点高达170℃,遇明火不易燃烧,但是一旦周边发生火灾,植物油和轻质白油会起到助燃作用,日常使用应存放在远离火源的专用油桶内,使用专用燃气灶具。其物理性状为淡黄色粘性液体,与食用植物油相似,误食后会引起中毒,储存的油桶要有明显标识。

三、谨慎使用安全矿物油。安全矿物油成分为甘油、乙二醇、丁二醇等醇类,无色透明液体,具有可燃性,广泛用于餐饮场所烤鱼、自助餐加热等。因安全矿物油桶与大桶装透明矿泉水桶极为相似,国内近期被误食的案例时常发生。一旦误食,会引起头晕、头痛、呕吐等症状,严重时可致昏迷、肾功能衰竭甚至死亡。日常使用应引起高度重视,可采取使用有颜色的安全矿物油、在瓶体张贴醒目标识、更换容易识别的盛装桶、存放独立储存柜等方式进行区分。一旦误食,要立即就医。

食堂、餐饮场所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员工特别是新入职的员工开展安全培训,熟练掌握液体燃料的属性和操作规程,规范使用液体燃料,有效防范消防火灾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管理,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定期组织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培训,并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广大居民要提高安全意识,规范使用液体燃料。




集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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