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决定

2022-09-02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全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决定
吉政函〔2022〕4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训词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创建全国最安全省份为目标,紧紧围绕公安机关新时代使命任务,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忠实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勇于牺牲奉献,全力以赴保安全、护稳定、抓改革、促发展,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为深入推进平安吉林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扎实苦干、清正廉洁的优秀人民警察。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发广大公安民警奋进动力,立足本职创先争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省政府决定,授予谢恩辉等10名同志“吉林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忠诚履职尽责,锐意开拓进取,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为全力维护全省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助推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吉林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名单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吉林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名单
(共10名)
  谢恩辉(满族) 长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刘彦军     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新安派出所所长
  李洪俊     四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王佳佳     辽源市公安局东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刘 鹤     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分局副局长
  朱鹏宇     白山市江源区公安局湾沟派出所所长
  巴 黎     松原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副支队长
  柳延杰     大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崔红星(朝鲜族)延吉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 野     梅河口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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