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3个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2022-08-26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等3个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吉政办函〔2022〕9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绿色金融发展、药品安全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 俊 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张志军 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
      安立佳 副省长
      王子联 长春市市长
  成 员:苏 衡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海峰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统计局局长
      李国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洪彬 省教育厅厅长
        省科技厅厅长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刘化文 省财政厅厅长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台培青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徐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汪学军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王志伟 省商务厅厅长
      杨安娣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陈  省市场监管厅厅长
      张兆义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宋  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局长
      田玉山 省税务局局长
      徐春武 吉林银保监局局长
      李立国 吉林证监局局长
        吉林大学校长
      刘益春 东北师范大学校长
      贾  中科院长春光机所所长
      杨小牛 中科院长春应化所所长
      杨华民 长春理工大学校长
      冯  吉林农业大学校长
      张明耀 长春工业大学校长
      陈宇龙 长春市委常委、副市长、长春新区党工委书记
        长春净月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办公室主任由省科技厅厅长李岩兼任。
  二、吉林省绿色金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娄选东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李国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刘化文 省财政厅厅长
      台培青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孙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徐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李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王相民 省水利厅厅长
      汪学军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杨安娣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张志新 省国资委主任
      张兆义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局长
      孙光芝 省林草局局长
      赵彦峰 省能源局局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
      朱兆文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行长
      徐春武 吉林银保监局局长
      李立国 吉林证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张兆义兼任。
  三、吉林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 东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娄选东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光辉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慧华 省公安厅副厅长
      省药监局局长
  成 员:陈雨点 省委宣传部一级巡视员
      吴月冬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穆可桢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张 磊 省司法厅副厅长
      吕继伟 省商务厅副厅长
      高占东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一级巡视员
      赵光辉 省市场监管厅副厅长
      王海鸥 省医保局副局长
      李金波 省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
      宋慧书 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 君 长春海关副关长
      姜富权 省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宝才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药监局,办公室主任由省药监局药品总监李金波兼任。
  以上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调整需要发文的按照《省委、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吉厅字〔2018〕46号)相关规定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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