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等3个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吉政办函〔2022〕9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绿色金融发展、药品安全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 俊 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张志军 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
安立佳 副省长
王子联 长春市市长
成 员:苏 衡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海峰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统计局局长
李国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洪彬 省教育厅厅长
李 岩 省科技厅厅长
孙 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刘化文 省财政厅厅长
王 冰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台培青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孙 铁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徐 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汪学军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王志伟 省商务厅厅长
杨安娣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陈 胜 省市场监管厅厅长
张兆义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宋 刚 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局长
田玉山 省税务局局长
徐春武 吉林银保监局局长
李立国 吉林证监局局长
张 希 吉林大学校长
刘益春 东北师范大学校长
贾 平 中科院长春光机所所长
杨小牛 中科院长春应化所所长
杨华民 长春理工大学校长
冯 江 吉林农业大学校长
张明耀 长春工业大学校长
陈宇龙 长春市委常委、副市长、长春新区党工委书记
李 健 长春净月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办公室主任由省科技厅厅长李岩兼任。
二、吉林省绿色金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 东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娄选东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李国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孙 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刘化文 省财政厅厅长
台培青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孙 铁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徐 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李 平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王相民 省水利厅厅长
汪学军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杨安娣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张志新 省国资委主任
张兆义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宋 刚 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局长
孙光芝 省林草局局长
赵彦峰 省能源局局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
朱兆文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行长
徐春武 吉林银保监局局长
李立国 吉林证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张兆义兼任。
三、吉林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 东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娄选东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光辉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慧华 省公安厅副厅长
省药监局局长
成 员:陈雨点 省委宣传部一级巡视员
吴月冬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穆可桢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张 磊 省司法厅副厅长
吕继伟 省商务厅副厅长
高占东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一级巡视员
赵光辉 省市场监管厅副厅长
王海鸥 省医保局副局长
李金波 省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
宋慧书 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 君 长春海关副关长
姜富权 省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宝才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药监局,办公室主任由省药监局药品总监李金波兼任。
以上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调整需要发文的按照《省委、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吉厅字〔2018〕46号)相关规定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16日